安全用气

安全用气

服务规范

发稿时间:2022-10-12    来源:    【字体:    打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服务行为,推行“以客户为中心”的优质服务理念,提高公司服务水平,特制订本服务规范。

  第二章 燃气服务“七不准”

  第二条 不准乱收费:即不准在公司规定的各种收费标准外,擅自向客户收取其他费用,非收费部门和人员不得收费。

  第三条 不准以气谋私:即不准向客户暗示或提出不合理要求,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索取或非法收受客户财物。

  第四条 不准私接私装燃气设施:即不准无施工单施工,不准擅自发展客户及更改燃气设施和超过职权审批设计安装。

  第五条 不准要求客户代工代劳:即不准要求客户提供劳力、运输工具及其他方便。

  第六条 不准对客户不礼貌:即不准对客户的询问不理不睬或当客户指责时用粗暴的语言对待客户,任何时候都不得以辱骂、殴打等暴力方式对待客户。

  第七条 不准要挟、刁难客户:即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达到非正常目的违反有关规定,提出不合理条件或在职权范围内应该解决的问题,故意不办理或找借口拖延,给客户制造麻烦。

  第八条 不准泄漏客户信息。